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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潢川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4-06-27 23:35 点击: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含筹建处)、黄湖农场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潢川县气象台6月27日11时发布最新预报(暴雨Ⅱ级):根据国家、河南省台、湖北省台、安徽省台、信阳市台综合会商意见,预计6月27日夜间-29日,我县将出现区域性大暴雨,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过程累计降水量100~200毫米、局部200~250毫米,最大小时雨强50~80毫米/小时,强降水时段主要集中在28日白天到夜里。由于降水范围广、强度大,诱发地质灾害、山洪、中小河流洪水以及城市积涝的气象风险高。经会商研判,按照《潢川县防汛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有关规定,县防指决定于6月27日23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6月26日晚省、市、县防汛会商视频调度会议精神,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123”“321”防汛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各级防汛责任,采取有力有效防范应对措施,坚决守牢防汛“金标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可能造成的灾害损失。

  一、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天气的跟踪监测,滚动更新雨情,及时发布短时临近预报。乡镇(办、场)及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会商,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按照职责做好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山洪、地质灾害、城乡内涝等防范应对工作。

  二、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社会宣传引导,提醒群众做好强对流天气安全防范。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和通信部门要密切配合,在第一时间向公众发布各类预警信息,提高公众的防范避险意识。

  三、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点的预警监测和群测群防员的巡查值守工作。水利部门要加强对水库、堤坝、中小河流、险工隐患、病险涵闸、在建工程的巡查、排险和加固,时刻关注强降水对河道和堤防安全造成的不利影响,组织做好山洪灾害防范。文旅部门要加强涉山涉水景区动态巡查,强化旅游等移动人员的排查管理,必要时及时关闭景区。

  四、住建部门、城管部门、房管部门要加强对城市低洼易涝点、地下空间、下穿涵洞、深基坑等易积水点的巡查和防护,提前做好城市涝水抢排准备。公安、交通、铁路部门要加大对道路、桥梁、涵洞等事故易发路段巡查力度,加强对积水路段的交通疏导,根据路况果断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确保行人、车辆安全。

  五、强降雨落区党委、政府要适时采取停工、停业、停课、停运等措施,加强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商超、地下停车场、涵洞、易涝点等部位的管控,并封闭危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

  六、乡镇(办、场)党委政府要针对本轮降雨区域和过程,突出抓好山洪地质灾害和易涝易积水区域的群众转移工作,要坚持生命至上、避险为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守牢不发生群死群伤的金标准。落实预警叫应机制,保障预警第一时间直达责任人,做到应转早转、应转尽转,并做好集中安置区域的生活保障和安全管理,严格把控险情不消除、人员不返回。

  七、人武部、应急、消防、水利、城管、住建等部门要做好救援、抢险、排涝力量物资预置工作,随时待命赴灾区增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落实本行业防御措施,开展隐患巡查工作,组织行业督导检查。供电、通信、城市管理、住建、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应急等部门要协调做好电力、通信、供水、油料、抗灾救灾车辆、社会安全、卫生防疫等应急保障工作。

  八、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遇有重大险情、灾情,特别是涉及人员伤亡的信息,要按照“先报后核,核后续报”的原则,第一时间上报,严禁迟报漏报,坚决杜绝瞒报。县气象局每日8时、18时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结果,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县水文局、县水利局每日18时报告河道水位、水库库容情况。县自然资源局每日18时报告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结果。县应急局每日18时报告洪涝灾害造成损失情况。县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18时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九、属地乡镇(办、场)及时发布指令,转移安置受威胁群众,调动抢险力量物资开展抢险、排涝,乡镇(办、场)防指每日18时向县防指报告灾害应对处置工作动态,突发险情、灾情应及时报告。

潢川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6月27日